为扩大联络服务范围,规范会员管理工作机制,引导广大杂技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《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》,促进会员队伍建设,依据《中国杂技家协会章程》制定本细则。
入会基本条件资格
凡是年满16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并符合下列条件中任何一条即具备申请资格:
1、连续从事专业杂技艺术工作五年以上(包含杂技专业中专、大专、本科的学习时间);
2、在国际和国家级杂技(马戏)节\比赛获得相应奖项者;
3、在杂技艺术专业期刊(如:杂技与魔术)发表过具有创新性专业理论、评论文章3次以上的作者;
4、活跃在中国杂技家协会所辖各专业委员会业务范围内,并为本领域的杂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;
5、持续一年以上参加文艺支教、文艺志愿服务活动,取得显著成绩,经相关活动组织部门出具鉴定意见,在会员入会时重点考虑。
申请及审批程序
符合以上基本条件资格者,赞成《中国杂技家协会章程》,由本人提出申请,经中国杂技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(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杂协)审查通过后向中国杂协推荐,符合入会条件,经中国杂协秘书长办公会议审批并履行手续后,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;部分未成立杂技家协会的省、自治区及流动性较大的新文艺群体和体制外民间杂技工作者,可直接向本会提出申请,符合入会条件,经中国杂协秘书长办公会议审批并履行手续后,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;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杂技家和杂技工作者,赞成本会章程,由本人提出申请,符合入会条件,并经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推荐,报中国杂协秘书长办公会议审批并履行手续后,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;台湾地区的杂技家和杂技工作者,赞成本会章程,由本人提出申请,符合入会条件,经中国杂协秘书长办公会议审核,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,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。
1.网上申报
登录中国杂协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,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艺术简历。
2.书面材料
(1)申请人本人填写的《中国杂技家协会会员申请表》1份,由两名中国杂技家协会会员作为推荐人并签名,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,团体会员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,部分未成立杂技家协会的省、自治区及流动性较大的新文艺组织和体制外民间杂技工作者,可直接填写《申请表》,报送至中国杂协会员工作处。
(2)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;
(3)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(1张贴申请表,1张另附);
3、审批程序
中国杂协新发展会员实行三级审核。
(1)初审:符合基本条件申请人,登录中国杂协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提交网上申请,报送有关材料,由申请人户籍或常住地所属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杂协对入会申请进行初审。原则上,各(自治区、直辖市)省杂协应先发展申请人为本级会员,并经过一定时间的考察和培养后,方可向中国杂协申报。通过初审的,提交中国杂协会员工作处,并通知申请人填写《中国杂技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》;未通过初审的,申请退回本人修改或补充材料,待条件符合入会细则要求后可再次申报。
(2)复审:中国杂协会员工作处对入会申请进行复审。通过复审的,统一汇总集中提交中国杂协秘书长办公会审议;未通过复审的,申请退回本人修改或补充材料,待条件符合入会细则要求后可再次申报。
(3)终审:中国杂协秘书长办公会每半年集中对入会申请进行终审,会议邀请本级及以上纪检监督部门参加。申请获得批准后,正式成为中国杂协会员;未通过终审的,申请退回本人修改或补充材料,待条件符合入会细则要求后可再次申报。
制作《会员证》,将《申请表》原件及相关资料归档。
起草《关于接收会员的通知》,印发所在团体会员单位,并在中国杂技家协会网站上发布。每年底将接收会员数和个人简介等情况报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、中国杂协主席团备案。
会费缴纳管理
中国杂技家协会会费为人民币20元/年,由各团体会员单位代为收缴,一般每年组织一次会费缴纳工作。
会员工作处部将收缴的会费缴至协会财务部门,出具发票给申请人或所在团体会员单位。
部分从艺多年已办理离(退)休手续的老艺术家,经各团体会员单位研究,并报中国杂协备案后,可免于收缴会费。
会员会费纳入协会财务账户“其他收入”科目中统一核算管理,主要用于建设中国杂技家协会会员网络平台的建设和各项会员服务。
会费管理遵守财务纪律,严格财务制度,加强管理监督,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,会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向会员进行公示和说明,并按期向分党组报告情况。
附则
本细则经中国杂协主席团通过和负责解释,并报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备案。
为扩大联络服务范围,规范会员管理工作机制,引导广大杂技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《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》,促进会员队伍建设,依据《中国杂技家协会章程》制定本细则。
入会基本条件资格
凡是年满16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并符合下列条件中任何一条即具备申请资格:
1、连续从事专业杂技艺术工作五年以上(包含杂技专业中专、大专、本科的学习时间);
2、在国际和国家级杂技(马戏)节\比赛获得相应奖项者;
3、在杂技艺术专业期刊(如:杂技与魔术)发表过具有创新性专业理论、评论文章3次以上的作者;
4、活跃在中国杂技家协会所辖各专业委员会业务范围内,并为本领域的杂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;
5、持续一年以上参加文艺支教、文艺志愿服务活动,取得显著成绩,经相关活动组织部门出具鉴定意见,在会员入会时重点考虑。
申请及审批程序
符合以上基本条件资格者,赞成《中国杂技家协会章程》,由本人提出申请,经中国杂技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(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杂协)审查通过后向中国杂协推荐,符合入会条件,经中国杂协秘书长办公会议审批并履行手续后,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;部分未成立杂技家协会的省、自治区及流动性较大的新文艺群体和体制外民间杂技工作者,可直接向本会提出申请,符合入会条件,经中国杂协秘书长办公会议审批并履行手续后,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;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杂技家和杂技工作者,赞成本会章程,由本人提出申请,符合入会条件,并经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推荐,报中国杂协秘书长办公会议审批并履行手续后,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;台湾地区的杂技家和杂技工作者,赞成本会章程,由本人提出申请,符合入会条件,经中国杂协秘书长办公会议审核,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,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。
1.网上申报
登录中国杂协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,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艺术简历。
2.书面材料
(1)申请人本人填写的《中国杂技家协会会员申请表》1份,由两名中国杂技家协会会员作为推荐人并签名,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,团体会员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,部分未成立杂技家协会的省、自治区及流动性较大的新文艺组织和体制外民间杂技工作者,可直接填写《申请表》,报送至中国杂协会员工作处。
(2)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;
(3)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(1张贴申请表,1张另附);
3、审批程序
中国杂协新发展会员实行三级审核。
(1)初审:符合基本条件申请人,登录中国杂协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提交网上申请,报送有关材料,由申请人户籍或常住地所属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杂协对入会申请进行初审。原则上,各(自治区、直辖市)省杂协应先发展申请人为本级会员,并经过一定时间的考察和培养后,方可向中国杂协申报。通过初审的,提交中国杂协会员工作处,并通知申请人填写《中国杂技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》;未通过初审的,申请退回本人修改或补充材料,待条件符合入会细则要求后可再次申报。
(2)复审:中国杂协会员工作处对入会申请进行复审。通过复审的,统一汇总集中提交中国杂协秘书长办公会审议;未通过复审的,申请退回本人修改或补充材料,待条件符合入会细则要求后可再次申报。
(3)终审:中国杂协秘书长办公会每半年集中对入会申请进行终审,会议邀请本级及以上纪检监督部门参加。申请获得批准后,正式成为中国杂协会员;未通过终审的,申请退回本人修改或补充材料,待条件符合入会细则要求后可再次申报。
制作《会员证》,将《申请表》原件及相关资料归档。
起草《关于接收会员的通知》,印发所在团体会员单位,并在中国杂技家协会网站上发布。每年底将接收会员数和个人简介等情况报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、中国杂协主席团备案。
会费缴纳管理
中国杂技家协会会费为人民币20元/年,由各团体会员单位代为收缴,一般每年组织一次会费缴纳工作。
会员工作处部将收缴的会费缴至协会财务部门,出具发票给申请人或所在团体会员单位。
部分从艺多年已办理离(退)休手续的老艺术家,经各团体会员单位研究,并报中国杂协备案后,可免于收缴会费。
会员会费纳入协会财务账户“其他收入”科目中统一核算管理,主要用于建设中国杂技家协会会员网络平台的建设和各项会员服务。
会费管理遵守财务纪律,严格财务制度,加强管理监督,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,会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向会员进行公示和说明,并按期向分党组报告情况。
附则
本细则经中国杂协主席团通过和负责解释,并报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备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