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杂技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

来源: 刊发时间:2023-04-06

 中国杂技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

2023329日中国杂技家协会

杂技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通过)

    

为进一步加强杂技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和行风建设,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积极践行爱国、为民、崇德、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,争做有信仰、有情怀、有担当的新时代杂技工作者,营造山清水秀的杂技艺术生态,推动中国杂技艺术的繁荣发展,为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、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,特制定本公约。

    一、坚持爱国为民。忠于祖国、忠于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坚持为人民服务、为社会主义服务,心系民族复兴伟业,自觉承担举旗帜、聚民心、育新人、兴文化、展形象的使命任务,弘扬主旋律,传播正能量。坚决抵制一切分裂祖国、破坏民族团结、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和损害人民利益的言行。      

二、坚定文化自信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发展道路,坚持守正创新,坚守中华文化立场,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,吸收和借鉴人类文明有益成果,歌颂真善美、针砭假恶丑,讲好中国故事,弘扬中国精神,传播中国价值。坚决抵制调侃崇高、扭曲经典、颠覆历史,丑化人民群众和英雄人物,反对唯洋是从、历史虚无主义和文化虚无主义。

    三、潜心创作耕耘。坚守人民立场,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,树立精品意识,勇攀艺术高峰,深入生活、扎根人民,坚持思想精深、艺术精湛、制作精良相统一,积极投身现实题材创作,讴歌党、讴歌祖国、讴歌人民、讴歌英雄,创作出更多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。坚决反对粗制滥造、抄袭跟风、急功近利,反对以损害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为代价谋求自身利益。

    四、追求德艺双馨。坚守艺术理想和艺术良知,保持对艺术的敬畏之心和对专业的赤诚之心,守正道、走大道,加强思想积累、知识储备、文化修养、艺术训练,讲品味、讲格调、讲责任,把个人的道德修养、社会形象与作品的社会效果统一起来,做到襟怀学识贯通、道德才情交融、人品艺品统一。坚决抵制庸俗、低俗、媚俗,反对拜金主义、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。

五、倡导团结向上。坚持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,尊重艺术发展规律,开展专业、权威、健康的文艺批评,树立正确的师承理念,提倡相互切磋、取长补短、团结和谐、共同进步,鼓励不同风格、流派间的交流借鉴,自觉反对和抵制门户之见、同行相轻等不良习气。坚决抵制造谣诽谤,网络暴力,绝不做不良风气的制造者、跟风者、鼓吹者。

六、弘扬行风艺德。弘扬“真诚信任、艰苦奋斗、追求卓越、敢于挑战、不畏艰险、勇于奉献”的中国杂技精神,树立杂技界良好社会形象,积极营造自尊自爱、互学互鉴、天朗气清的行业风气。公平参与行业竞争和市场竞争,尊重原创,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。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,自觉维护杂技工作者合法权益,反对恶性竞争,营造有序、规范的行业秩序。

七、引领社会风尚。坚持从严律己,模范遵纪守法,遵守公序良俗,恪守行业规范,尊崇职业道德,弘扬社会正义,践行法治精神,热心公益、乐于奉献,堂堂正正做人、清清白白做事,成为真善美的传播者、先进文化的践行者、时代风尚的引领者、社会形象的塑造者。坚决抵制偷逃税,涉“黄赌毒”等违法违规、失德失范行为,反对炫富竞奢、见利忘义,摈弃畸形审美。

    八、传播中国声音。坚持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市场,用情用力讲好中国故事,创作更多彰显中国审美旨趣、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、反映全人类共同价值追求的优秀作品,推动杂技更好地走向人民、走向世界,向世界展现可信、可爱、可敬的中国形象。   

中国杂技家协会各团体会员要积极宣传和推动本公约的施行。全国广大杂技工作者要自觉遵守本公约,主动接受监督。